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的指导下,组织专家和法律界人士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消费电子产品相关三包规定,对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时,在购买电子产品后出现质量问题,在进行电子产品售后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的法律适用问题、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警示。
“当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无需送到企业鉴定,经营者应该承担负责更换。”“经营者不能在送修时即时维修,不能以送还厂家修理为由,拒绝退换。”“同一产品,无需同一部件问题,在三包期只要出现3次问题,经营者都要负责退换。”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周明说。
中国电子商会王宁副会长,就本次警示会的意义和重要性进行了说明,他指出,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也是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机构,并通报了投诉电话010-58895167,和短信投诉号码6286315。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途径咨询和投诉相关的问题。他特别强调,希望通过这样的警示,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警告不良的生产厂商和销售商,执行三包规定不可以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将在各重要的节假日定期发布这样的预警。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中国电子商会副会长王宁、国家信息产业部科技司质量监督处马民处长、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周明秘书长,和北京几十家媒体的记者。
电子商会发消费预警 发短信可投诉六类产品
北京娱乐信报讯 (实习记者 李澹) 昨天,中国电子商会联合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连同国家质监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信产部,针对五一黄金周发布了“消费预警”,针对家电、IT、数码等六大类电子产品在消费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警示。同时,消费者在“五一”期间若遇到此类侵权案件,还可通过短信投诉平台进行投诉。
根据中国电子商会发布的“消费预警”, 消费者购买电子商品在7至15天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直接找销售者退换。销售者应首先履行退换机责任,当符合退换机条件时,销售者应先行给消费退换机,属于生产者的责任可以向生产者追偿,但不得以生产者不同意换为借口不给消费者退换;当符合换机条件而销售者不能提供换机的机型时,应给消费者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消费者使用商品的时间,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售后服务短信平台——6286315同时推出。据介绍,消费者只需用手机把厂名和产品名编成短信发送到6286315,短信平台就会自动作出识别和分类,并将该信息瞬间发送到该厂商的客服系统,厂商将在最短时间内做出响应,消费者随即获得相应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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