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据和目的
在考虑目前国内核电标准工作所具备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压水堆核电厂标准体系建设“十一五”(送审稿)》和国内核电建设对标准的需求制定了2008年核电标准编制工作重点,用于指导2008年度核电标准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相关行业开展2008年度核电标准项目的立项论证工作。
2. 原则 1)优先安排近期我国核电发展急需的标准,确保核电建设重要的标准尽快配套。
2)本着可行的原则,尽可能成系列的安排项目。
3)对于整体规划尚不确定、编制条件不具备的领域,暂不安排编制项目。
4)核电标准编制项目的选择应参考《压水堆核电厂标准体系建设“十一五”(送审稿)》中所确定的重点。
5)2008年核电标准工作重点
3.1通用及基础
启动一些重要的工程经济类(包含技术经济和工程造价)标准的制定工作。
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核电项目工程造价是增强我国核电经济竞争力的必然途径。技术经济和工程造价是在工程前期和工程建设两个不同阶段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用工程语言和大量数据解剖工程经济性所不可或缺的两个专业领域。在工程建设领域,目前国家建设部颁布了一套指导各行业开展技术经济和工程造价工作的国家标准,一些行业也针对性的制定了相应的行业标准,而在核电领域,相关的标准缺口较大。为适应当前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满足商用核电站建设工程招投标、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核电工程造价和上网电价的需要,急需建立一套完善的核电厂建设项目技术经济和工程造价专业标准。2007年已经安排了两项核电厂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概算编制方面的标准,2008年应进一步开展一些重要标准的制定,如: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工程其他费用计费标准、工程定额标准等。
3.2核电工程前期工作
全面启动核电工程前期工作有关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的编制,尽快实现相关标准的完整配套。
目前在核电工程前期工作方面,标准几乎空白。前期工作所执行的多是一些陈旧的文件,急需形成统一和完整的标准,来规范和指导核电厂的前期工作。
核电前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核电厂址的选择和核电工程可行性论证,涉及:电力系统调查、厂址特征调查和评价、工程建设方案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安全性分析等多方面的工作。这其中既有用于统一有关工作要求的管理性标准(如:核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又有用于指导厂址勘察、评价和选择的技术标准(如:核电厂地震调查与安全评价)。目前该领域标准已有初步的规划,除内陆厂址外,绝大多数标准已经具备编制的条件,2007年也已安排了一些项目。2008年应确定核电前期工作标准的设置,全面启动核电前期工作标准的编制。
3.3工程设计
重点在系统设计标准方面,制定有核电特殊要求的常规岛及BOP设计标准,完善现有的仪控系统和电气系统设计标准。
核电工程设计标准主要包括核电厂总体和基础性的标准(安全基准、总体布置等)、核岛系统设计标准、常规岛和BOP设计标准(主要在水工设计方面)、仪控电气系统设计标准等。目前我国在核电厂总体和基础性的标准、核岛系统设计标准、仪控和电气系统设计标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和配套的标准。在核岛系统设计方面,形成了基于二代技术的完整的系统设计标准;在仪控和电气系统设计方面,参考国际主流标准(IEC、IEEE),形成了配套的标准体系,并及时修订更新。
仪控和电气系统设计标准具有通用性,不受技术路线的制约,可着手进行一些现有标准的修订和缺项标准制定工作。在常规岛和BOP设计标准方面,可根据需要,遵循“有核电特殊要求”的原则,制定相关的标准。
3.4设备
3.4.1机械设备标准
1) 成套编制核承压设备设计建造标准。
核承压设备是核电厂极其重要的设备,除担当特定的功能外,还承担了安全屏障的角色。核电厂中关键和重要的核级设备多为承压设备,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核电厂的安全和经济。以往我国核电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同时执行过美国ASME标准和法国RCC-M标准,实践证明,这两套标准都是安全和可靠的,我国的核安全监管部门也都认可这两套标准。1996年参照RCC-M编制的我国 “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设计规范(GB/T16702-1996)”,由于在材料等方面未实现完全转化及参照版本较旧等原因,已不适应于现今使用。
目前,我国核电工程正在批量的建设,在今后几年内将有大量的设备在国内制造,急需要有适宜的核承压设备设计建造标准做依据。考虑到将国外标准转化为我国标准在技术上不存在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且与本标准相关的无损检测标准和材料标准编制工作目前已经启动,到2009年基本能实现配套。现在应该尽快依据我国核电发展的技术路线来启动核承压设备标准的修订完善工作。
2) 成系列开展空气净化设备标准编制。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系统是核电厂重要的辅助系统之一,它承担着控制和消除放射性物质对外释放的功能,是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的重要设施。
国际上相关的标准主要是ASME AG-1(系列标准)。我国仅参考美国AG-1的部分内容制定了空气净化设备设计通用要求、空气粒子过滤器、净化部件安装用排架和箱体等标准,整个核空气和气体处理系统所涉及的设备的标准缺口较大,还不成体系。我国以往在空气净化设备设计制造中基本参考美国标准,具备了丰富的AG-1的应用经验,目前该领域标准已具备成系列转化国外标准的基础。
3) 启动核电厂能动机械设备鉴定标准编制。
能动机械设备(包括泵、阀门、阻尼件等)在核电厂中用量极大,且在核电厂中承担着至关重要的安全和工艺功能。鉴于能动机械设备容易出故障且出现故障对核电厂的安全影响较大,这类设备即使在前期已按照合适的标准进行了设计和建造,仍需要用鉴定试验(或等效的办法)证实设备能够胜任其功能。目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能动机械设备鉴定标准是美国ASME QME-1(系列标准),而我国尚无完整、配套的能动设备鉴定标准:能动设备鉴定通用要求、泵的鉴定、阻尼器的鉴定标准都还未编制;已有的阀门鉴定标准EJ/T531-2001、EJ/T1022.15-1996、EJ/T1022.9-1996等涉及的内容还很不完整。
我国在能动设备鉴定方面做了很多研究工作,一些设备制造厂在核级设备设计制造资格申领过程中,已经按照美国标准完成了部分能动设备鉴定试验。参考国外标准制定我国有关泵、阀门、阻尼件鉴定标准的条件已经具备。
4) 核电厂电气设备鉴定标准的编制。
核电厂用的电气设备多是在一般工业产品的基础上增加核电厂特殊的环境适应性要求,因此,核电厂电气设备标准的重点是鉴定标准。目前根据核电厂所使用的电气设备的种类,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规划了较为完整的电气设备鉴定标准体系,并已陆续制定和发布了一些标准。2008年,应在规划的标准体系框架内,选择国内已具备生产能力的设备制定相应的鉴定标准,尽快使电气设备鉴定标准完善配套。
3.4.2材料及相关标准
2008年度安排已具备国产化条件的设备相关的材料标准。
目前我国材料标准要求与国外核电材料标准要求存在差异,致使许多核电设备无法使用相同或相近牌号的国内材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核电设备的国产化进程。根据我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核级设备及核电材料的需求量将越来越大,为了逐步实现重要核电设备及核电材料的国产化,急需完善我国的核电材料标准体系。
在2005年进行的压水堆核电厂标准体系规划中组织国内核电材料方面的有关专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了讨论,达成了参照RCC-M的结构形式进行材料标准编制的一致意见,规划出了核电厂核岛所需要的材料(包括焊接材料)标准110多项。其中金属结构材料标准90多项(包含有碳钢和低合金钢、合金钢、不锈钢、特殊合金、其他材料和球墨铸铁等六大类材料),焊接材料等相关标准10多项。
2007年度已安排16项材料标准的制定工作,其中金属结构材料标准13项,焊接材料标准3项。2008年度尽可能安排核电工程急需且编制条件成熟的核电材料标准,剩余材料标准在标准编制条件成熟时及时安排,争取在“十一·五”基本完成核电材料标准体系的建立工作。
3.5建设
重点支持“核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的编制。
在我国核电厂工程建设中,一直以来都是由设计部门提要求,建筑和安装工程承包商按设计进行建造,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建造标准的制定。由于核电厂工程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同时又与其它建设工程有所区别,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来管理和指导技术工作。从需求看,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施工和验收规范、通用类的工艺规范等是建造标准的主要构成。
考虑到目前在施工和验收规范、通用类的工艺规范标准设置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因此2008年重点开展用于支撑核电建设行业管理的“核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的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