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片业退税政策修改 降低了企业受惠门槛 |
时间:2005/11/4 12:14:00 作者: 来源:ic72 浏览人数:1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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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认为该“18号文”替代性方案更具操作性
随着原有的18号文(国家扶持半导体产业的文件)于2004年10月自行失效,对于“18号文”的替代方案,其出台时间及内容,业内议论纷纷,做各种猜测。而记者日前从一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新半导体产业政策性文件尚未出台,并且亦未有时间表发布,但国家对于半导体产业扶持力度肯定是加强了,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国家已制定了一揽子的、更加具体的实施扶持计划,新政策将以项目+基金的形式将扶持落实到各个企业。
由于美国等国认为国内实行的“18号文”中的芯片退税政策违反了WTO原则,2004年7月14日,中美在日内瓦达成的谅解备忘录,中国政府承诺逐步停止“18号文”对集成电路企业在增值税退税上的优惠措施。10月1日,中国政府正式取消国内设计国外加工复进口的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
广东省集成电路研究所的一位负责人认为,国家即将采取持项目加基金的扶持政策,既避免了海外的质疑,又体现了中国对WTO的承诺,同时也避免原“18号文”的“一刀切”政策,使一些芯片企业难以受惠的局面。
30亿专项基金浮出水面
“不管是10亿基金,还是30亿基金,两种猜测都对。”广东省集成电路研究所的一位负责人透露,对于国内芯片产业,新的扶持措施将主要采用设立专项扶持基金、放宽所得税限制、贷款贴息等三项措施来扶持。而具体扶持基金的数额尚未确定,大致来说,10亿是2005年的扶持基金数额,最终基金数额将不少于30亿元。
就此消息,记者致电国家发改委和信产部,得到的答复是“不清楚”或“不方便透露”。但信产部电子研究院高级顾问杨学明指出,尽管新措施还没有出台,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政府扶持半导体产业发展的力度只会更大。
据了解,芯片行业的专项扶持基金来源应该是国家财政拨款。在具体操作上,则可能效仿目前已经成熟的信产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的模式,政府每年公开一批项目指南,然后企业申报研发项目,再经过专家评选、面试及验收等环节,最终确定资金的下放对象及额度。
而据企业方面透露,目前信产部的相关人员已在长三角的张江一带,以及珠三角地区走访,希望与厂商进一步沟通,了解厂商对于新的“十一五”规划的看法,以及厂商希望的具体的扶持措施。
企业受惠门槛有所降低
此前在高交会上,记者从珠海矩力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在新的扶持措施中,政府将降低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门槛。这有利于规模较小的中国芯片企业,同时也有利于研发型企业的发展。
据介绍,这几年100多亿美元境外风险投资进入我国芯片产业,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国内先导性、扶持性投资却相对不足。尽管海外风险投资商看好中国芯片产业,但倾向于投资芯片的中期、后期甚至快要进入证券市场的项目,特别是芯片设计企业和进入后期的芯片代工项目。国内风险投资商由于对芯片产业缺乏深刻了解,对投资芯片产业顾虑重重。而国内许多开发区和政府投资部门对投资早期芯片项目有先决条件,结果是一大批早期的、技术含量高的芯片项目找不到启动资金而夭折。
替代政策完善产业链条
深圳中兴集成电路责任有限公司技术部的徐先生指出,“18号文”是大的战略性的政策,体现了国家对集成电路这个产业的关注。“以IC设计产业为例,在‘18号文’出台前,中国只有数量很少不成规模的IC设计企业;‘18号文’出台后,短短几年时间,中国的IC设计企业已经超过400家,企业规模也得到大大加强。中芯、宏力、华虹NEC、华润上华等芯片厂商都得扩产。”
但更多业内人士表示,“18号文”对中小集成电路企业尤其是广东企业的直接的扶持力度不是很大。“并没有给广东企业带来什么实惠。”广东省集成电路研究所负责人表示,“18号文”实际上在税率达6%退税这一层面,广东省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达不到受惠的要求。据介绍,由于我国的税收制度一直以出口为导向,也就是说,只有当企业产品出口额超过其销售总额的50%时,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此前深圳市长刘应力在高交会上亦直言,原“18号文”是一个不可操作的文件,新的政策应该“是产业链的优惠政策,而不能是热衷于宣言的政策,应该是着重于降低成本的政策”。
另据中国半导体协会人士透露,“18号文”以前未涵盖的国内关键半导体设备、国内无法生产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等方面在新政策中将得到扶持。“完善半导体产业链是新政策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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