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始的一场审讯,必将成为关于系统制造商和最终用户对数字媒体合理使用权的试验案件。这一案件是DVD拷贝管制协会(DVD CCA)起诉Kaleidescape公司,DVD拷贝管制协会认为Kaleidescape公司的家庭服务器从多方面侵犯了一个DVD防拷贝协议。
Kaleidescape公司的高端服务器可以在硬盘上存储并播放数百份DVD和CD音乐和电影文件,并能通过以太网家庭网络将数字文件发送到室内的Kaleidescape播放器上,另外,该系统还带有一个互联网接口,使其可以从该公司的网站上下载音乐和电影元数据并进行软件更新。
DVD CCA的律师表示,这一案例将仅仅集中于Kaleidescape公司和该联盟的合同细节。作为一个电影公司和系统公司的组织,DVD CCA全权管理用于防DVD非法拷贝的内容加扰系统。
DVD CCA聘请的White & Case LLP公司律师Bill Coats表示:“这个案子和合理使用的问题无关,就是一个关于违约的案例,也不是什么侵权问题,范围很狭窄也很简单。”
一名从2004年12月本案刚开始时就一直在关注此案的电子前沿基金会(EFF)的律师却不同意这种看法。当然,EFF这个组织并没有为Kaleidescape代言。
EFF高级法律代理人Fred von Lohmann指出:“从根本上说,这个案子就是一个组织在扼杀合法的创新,哪怕市场明明需要它,而且创新者有技术能力完成这次创新。
Kaleidescape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Michael Malcolm在接受EE Times采访时表示:“DVD CCA组织在滥用版权法,意图夺走人们合理使用的权利。我们已经就此写了一份书面的辩护。”
而在另一方面,DVD CCA则可能宣称Kaleidescape的系统可以用于制作租来的DVD的拷贝件以进行无限制观赏。但Malcolm表示,迄今为止Kaleidescape公司已经销售了3000套系统,但只遇到过四起这样的事件。
Malcolm表示:“我们曾经接到用户的求助,说他们的光碟根本无法插进播放器里,原来问题是这张光盘被刮花了,因为它是租来的。于是我们就让我们的法律顾问给这些用户打电话,告诉他们这样使用是非法的。”
Kaleidescape公司成套出售DVD,比如所有获得学院奖的电影集。它在去年的DVD销售额达到了大约75万美元,今年有望超过100万美元。
Malcolm表示:“当我们的客户购买了一套我们的系统时,一般都会立刻买下200-300部DVD。”
von Lohmann认为:“Kaleidescape产品的主要用途并不是为了鼓励网上共享文件。如果你能花1万美元买下一个家庭服务器,难道还会买不起一部10美元的DVD?”
公之于众还是秘密审讯?
据悉,DVD CCA会试图争取秘密审理这一案件,因为它的CSS加密系统向来是个敏感话题。而Kaleidescape公司却希望公审。Malcolm表示:“CSS已经没有什么秘密,因为在1999年它就已经被一个只有15岁的挪威小孩破解了。现在互联网上到处都有这种东西。”
双方曾进行过一次会议,但没有达成共识,审讯可能需要耗时两周。身为计算机科学教授以及Network Appliance等数家公司创始人的Malcolm表示,不管审讯结果如何,任何一方都有可能上诉。如果上诉被公布,那么这个案子将很可能成为一个关于数字媒体版权的试验案件。
从根本上说,Kaleidescape销售的是一个媒体服务器和播放器网络,这个网络能够从数百部DVD或CD中拷贝数据并存储起来,然后将之以100 Mbit甚至1Gbit的速度通过以太网进行传输。这一系统可支持多大25个同步数据流,最初售价高达3.2万美元,但最新的入门级系统只需1万美元。EFF的von Lohmann表示:“这个市场不大,但它确实存在。”
从现在看来,双方的大部分陈述可能都会集中在专家的意见上,这些专家将为Kaleidescape的工作原理和DVD CCA的协议作证。Kaleidescape认为DVD CCA违反了合同中关于双方必须通过调查员来解决所有争端的规定。
这一系统对其以太网链路中的所有内容同时采用CSS和256位AES加密法。其中的播放器通过一个带有行业标准拷贝保护措施的HDMI互联接口和电视相连。Malcolm诙谐地说:“把这些资料存储在我们的家庭以太网中,比在光盘中更安全。这是个设计得非常好的闭合系统。家用电脑或者互联网根本无法访问到里面的内容。”
在一年前的起诉中,DVD CCA组织表示不会向Kaleidescape公司索取经济赔偿。但是,根据Kaleidescape网站上的信息,作为其交叉诉讼中的一部分,Kaleidescape公司却将向DVD CCA要求赔偿。
Malcolm指出,他之所以成立Kaleidescape公司,是源于一次他希望总能找到自己喜欢的电影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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